我的夢想
雖然今天好像該念書,不過趁著許佑生老師的男色異想世界部落格破百萬人次,我的賀詞被跟何春蕤和卡維波兩位老師的列在同一頁裡,還是來打鐵趁熱一下好了。
昨天心血來潮找了五月天的〈我〉出來聽,那時會一看到這首歌就忘不掉,是因為轉台時意外瞄到MV最後寫著「有夢最美,真的嗎?」這對當時生活中只有吉他和音樂的我來說,無疑是一記當頭棒喝。
但「當頭棒喝」對當時無知而幼稚的我來說,就只是個「『莫名』的驚嚇」,並沒有意識到要怎麼辦。性向測驗中每個領域都差不多的我,依舊是乖乖地考了大學,一切就像國小時就嚷嚷著地一般,也想著或許就會這麼一路念到博士。幸好大三時看到了交大音樂所招生海報中的「音樂科技組」,放棄在資工系的直升機會,破釜沉舟地考上了--那是我第一次覺得是為自己的人生做出決定。
廿多歲請朋友幫我破處後,我喜歡上性愛。曾經反對婚前性行為的我,有段時間變得不理解為何有人會反對性開放。儘管現在已修正為「尊重每個人對性交的價值觀」,我還是希望能以性愛做為生活中的一部分,並且與大家分享。
今天意外看到很喜歡的男優KONG的Facebook帳號(其實是粉絲開的;我跟他同名也只是巧合),點了幾張他的照片之後,就不敢再看下去了,因為會勾起我想起我所嚮往的生活--以音樂跟性為主軸,可以玩團或是當DJ,偶爾編曲或創作;兼職在雜交趴場工作,接些model或是拍片的機會(當然,拍片前一兩天得忍精不射);認識新朋友時可以從電子商務聊到語言學和文創,如果能當場來上一砲更好--但那樣的生活在台灣還不太可能。
我當然考慮過出國達成這樣的夢想,也查過各國性產業的狀況以及演員的專業性問題,算是準備好要去日本發展。但隨著我接觸同志遊行、認識越來越多有在跑社運的朋友們,我發現我沒法忍受台灣這個現況持續下去。
我拖到22歲才進入同志圈,這幾年來認識了好多高中時就出櫃的弟弟妹妹們,說實話我很羨慕他們能夠這麼早認知自己,以及勇敢面對外界的壓力。但其實比我更晚、甚或還沒進入圈子的也大有人在,有些躲在電腦背後,有些在公園徘徊,有些甚至還以為全世界只有自己跟別人不一樣。
在接觸到其他的同志之前,我曾經騷擾過異性戀,並且長達一年。很慶幸那位朋友並沒有對我提告,希望他也沒有因此而討厭同性戀,但我一直沒機會跟他好好道歉,我想告訴他:我希望不會再有人成為像當初的我那樣的「噁心的同性戀」。
令人厭惡的是我的騷擾行為,而不是因為我是同性戀。半年來吵得沸沸揚揚的「同志議題納入中小學性平教育」,除了因為「國中是最後的義務教育階段,而我們不能保證所有人都會念高中」之外,我更想告訴那些恐同的人們:如果討厭「噁心的同性戀」,那就更應該支持同志教育--因為我當時的行徑正是源自於我從小到大都不知道「我是同志」這件事情可以向誰求助,以致於我根本就沒有意識到「我那些『其他男同學們也在做的行為』是一種騷擾」,而這並不是單純「加強對問題學生的發現與輔導」就可以解決的。
我會出櫃,我會站出來,我會連在教會學校校內都把彩虹旗別在背包上,是為了讓那些沒出櫃的人們知道自己並不孤單,知道有管道可以協助自己,知道有人可以幫助他不要成為像當初的我那樣的「噁心的同性戀」。這是我在現實生活中的第一步。
而我不擅長人際,也不擅長控制情緒,因此我想我也不適合站在群眾運動的最前線--那除了需要極大的抗壓性外,還需要許多的策略運用與臨場反應能力。當我想起自己有另一個專長是「鑽牛角尖」,就覺得法律是下一個選擇,於是「以法律知識作為同運的幕後人力」就成為我的目標。
家父曾多次問我為何不考「科技法律研究所」或是「學士後法律學系」,我的回答則是「跟大一的當同學,對這些『未來的法界人士』才能有更大的影響力」。而有著「比同學們大七屆」的差距,讓我也很是緊張,特別是在怕我身兼同性戀和性開放者的雙重身分,會造成他們認為「同性戀都很亂」的不當連結或刻板印象。幸好開學沒多久,系主任就在課堂上表態自己贊成通姦除罪化,我也就順水推舟地在班上「推廣」了一些性/別意識。
畢竟是沒能跟班上的同學們混熟,其實不確定上學期末正式出櫃後,是否有讓原本恐同的同學跟學長姐們更願意接觸同志議題。不過至少,原本就不排斥的朋友們,有因為我的出現而更意識到一些問題的存在了。我很慶幸至少達成了「被看見」這個目標--儘管這只是開始。
目前計畫:
- 接下來一年先暫停法律系的學籍,回去交大把碩士結束;
- 考上專利師或四等司法人員之前,年年轉到不同的學校唸法律系;
- 工作穩定後再正式投入社運的幕後工作(在那之前也會參與,只是可能不便跟大家一同開例行會);
- 經濟無虞後再試著站出來搞一些事件,如抗爭、釋憲,如果資金充足,就投入性產業;
- 或許會有學校願意找我去當講師開通識課,就可回到學校繼續影響未來的主人翁們。